各部门工会:
为了组织、开展好“送温暖”帮扶活动,校工会已下发《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委员会“送温暖”帮扶制度(试行)》川南幼专工(2017)4号文件,现经工会委员会讨论并报党委审核通过做出补充通知如下:
建立结婚慰问制度。结婚——指教职工初婚,由部门工会向校工会汇报(填写附件1)并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,由部门工会主席由校工会牵头组织慰问活动,并发放贺金或贺礼600.00元。
本办法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。
(备注:如果是学校双职工也只能领取一次贺金或贺礼600.00元,不重复领取。)
附件1:
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结婚慰问登记表
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
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
川南幼专工会 2017年11月24日 印
附件1:
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结婚慰问
登 记 表
姓名 | | 所在部门工会 | |
年龄 | | 性别 | |
基本情况(何时、何处、与何人登记结婚) | |
慰问金额 | |
慰问人 | |
慰问时间 | |